服务“诚”诺

  行业资讯     |      2026-06-27 22:30

  

服务“诚”诺(图1)

  我爱我家官网(太原)、APP(太原)中发布的房源均为满足真实存在、真实在租/在售、真实价格、真实图片(不包括房源户型图)标准的真房源,若被举报房源经太原我爱我家核实不符合以上承诺内容,将给予举报人300元买卖交易奖励券,举报人通过太原我爱我家办理二手房买卖交易后可兑现。

  1)本承诺适用于我爱我家官网(太原)、APP(太原)中发布的二手买卖房源和普通租赁房源;

  2)每套房源第一次被举报后的48小时内为核实期(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银行系统问题时间顺延),在该时段内暂不受理针对该房源的其他举报;

  3)为保证举报处理时效,同一用户每自然月内在太原最多举报3套房源(注册账号、认证手机号、设备号、身份证号等任一信息一致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4)太原我爱我家所有在职员工及其亲属一律不得参加“真实房源,省时省心”的举报活动。

  1)卡券发放:举报人有效举报一套虚假房源,发放300元买卖交易奖励券至举报人举报房源时所登录的我爱我家账号卡包中;同一房源被多次举报,仅发放第一个举报的用户;

  2)卡券核销:通过太原我爱我家签约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完成过户后,持有交易奖励券的用户可致电太原我爱我家服务热线申请兑现,用户需向客服提供其本人签约的合同号,用于审核是否符合买卖交易奖励券使用规则,审核通过后核销交易奖励券,并于3个工作日完成兑现;

  ①交易奖励券适用于发放奖券起90个自然日内在我爱我家签约的二手房交易活动,兑现申请需在交易过户后进行发起;

  ②举报房源时,所用的我爱我家账号注册的用户信息需与签约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信息一致;

  太原我爱我家经纪人在推荐房屋过程中,客观介绍房屋整体情况:包含不限于房屋基础信息,屋内设施使用年限和改造,特殊楼层,周边交通、医疗、学校及超市资源等,诚信推荐而不刻意隐瞒。

  太原我爱我家经纪人服务过程中,阳光透明地向交易各方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合同中明确注明买卖/租赁双方的交易费用,不另行收取额外费用;无套路,无隐瞒,价格透明,阳光交易。

  通过太原我爱我家成交并进行物业交验办理的合同,过户后如买方发现存在物业交验相关欠费情况且卖方拒不结算的,欠费部分由太原我爱我家先行垫付(留存物业交验保证金的只垫付超额部分)。物业交验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

  1)本承诺适用于自2025年3月16日起太原我爱我家居间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业务;

  3)欠费发生在该宗交易卖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至该宗交易的实际房屋交付时间前;

  1)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在房屋交付后,卖方继续居住在交易房屋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故在此期间内所产生的欠费不符合服务承诺保障范围;

  2)如已约定物业交验保证金,买方在经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物业交验保证金自行划转给卖方,该笔保证金可抵扣的欠费部分不符合服务承诺保障范围;

  4)如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买方先行入住的,则出现的任何欠费不在服务承诺范围内。

  太原我爱我家经纪人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会与卖方核实房屋漏水情况,并如实告知买方。若成交经纪人在签约前未如实告知房屋漏水情况,且自过户之日起6个月内房屋主体结构内发生漏水情况,太原我爱我家将根据指定维修公司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最高3000元。

  1)本承诺适用于自2025年3月16日起太原我爱我家居间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业务;

  漏水维修补偿范围:包括卫生间、厨房、室内管道(不包含暖气管道或地暖管道),具体范围包括:①卫生间防水问题导致漏水②主墙体内管道漏水(非主管道)③自供水管阀门漏水(不含公共管道、外墙、屋顶等公共区域)。

  服务承诺补偿方案:对于适用本保障服务内容的维修工程,必须由太原我爱我家指定的第三方维修公司对漏水点进行维修估价,太原我爱我家会根据估价金额支付维修费用。(注:漏水维修工程的施工目的仅为消除漏水隐患/处理漏水点问题,对于因修复漏水处而需拆除、破坏室内外原有设施设备、装潢等,以及由于漏水而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情况,均不在维修费用的补偿范围内。)

  1)在合同/协议中已明确体现交易房屋曾存在漏水情况、已注明漏水位置及原因;

  2)因第三方(如楼上/隔壁住户)原因或公共设施(如公共管道、建筑物外墙、屋顶等)发生的渗漏水;

  3)房屋保固范围设施损坏处是因自行增改建(如顶楼、平台加盖、安装防雨棚等)或装修工程所引起的渗漏水;

  经太原我爱我家居间成交的买卖业务,如最终未能成功办理过户手续,符合申请条件的费用缴纳方(买方或卖方)所支付的佣金、代办服务费(特指居间服务费,不包含太原我爱我家代收且已经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例如公证费等)将由太原我爱我家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1)本承诺适用于自2025年3月16日起太原我爱我家居间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业务;

  3)合同双方已签署太原我爱我家出具的《解约协议书》,或已获取经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合同解除的生效判决书;

  4)若太原我爱我家已经向费用缴纳方开具发票的,费用缴纳方必须退回发票以便办理退税手续,否则在退还佣金时,太原我爱我家有权扣除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

  5)若退还佣金后,3年内交易双方决定重新/继续就该套房屋进行交易,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太原我爱我家全额返还已退还的佣金,否则太原我爱我家有权对该交易双方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

  经太原我爱我家居间成交的二手房,若因太原我爱我家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或一方枉跑,则太原我爱我家将向枉跑方补偿现金100元。

  枉跑是指买卖双方到达过户现场后,未能一次性办理完毕过户手续,需要进行再次现场办理。

  1)本承诺适用于自2025年3月16日起太原我爱我家居间成交的二手房买卖业务;

  3)太原我爱我家客服人员将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事件调查核实,若认定枉跑情形符合承诺范围则核准通过,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偿(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银行系统问题时间顺延)。

  为提供更规范的服务,我爱我家太原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发布本服务承诺,从发布日起生效。且从发布日起,公司既往发布的全部服务承诺自动失效,后续服务均以最新版本承诺为准,敬请知悉。